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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友记 | 田小丰博士:从机关到律所,两段精彩职业生涯背后的法律人生

编辑部 商业合规观察 2022-11-15


从机关到律所,他完美转换角色适应新的挑战
不忘使命,短短20分钟采访,诉尽田小丰博士的法律情怀与坚守

即日起,安拓最新推出十周年老友记,带您近距离地接触法律行业各个领域最顶尖的精英律师,他们身上的自我驱动力、高度责任感、法律使命感令我们受益良多。同时,他们也是法律行业数十年来风云变革浪潮下的亲历者,是中国法制建设进程的推动者。听他们讲述各自的法律从业经历,生动有趣的一桩桩标杆性案例背后,对于同时期的法律人可能会引发诸多共鸣与感慨,而对于新一代年轻的法律人,则是十分宝贵的经验与借鉴。


第一期带大家走近田小丰博士的法律人生


与田小丰博士的结缘始于2013年春,彼时的田小丰博士还在原上海市工商局任职,正值青年意气风发之际,他从监管角度对于法律深层次的理解与把握,娓娓道来又风趣幽默,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完全打破了我们原有的对于工商执法人员的刻板形象(上海的执法人员素养之高在当时的田博士身上可见一斑)。

再遇田小丰博士的时候,他卸下了未来可期的机关工作,步入了人生另一个精彩赛道。在而立之年接受新的挑战,转职从事法律行业,并且在短短几年时间一次次取得了标杆性的成绩。职业角色的变化,得失的取舍,人生道路的选择,对于当下初出茅庐、刚步入法律行业的后浪们更是有价值的参考与借鉴。
 
虽然离开了执法部门,但田博士一直没有离开对于立法进程的推动,他一直积极为包括竞争法在内的法律法规修订建言献策。与田律师的聊天中得知他近期又在参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专条配套规章、上海市反不正当条例等法律法规调研和修订工作。律师职业的价值,并不限于做过多少成功的案子,还有积极参与到社会性的工作中,为整个社会立法进程去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可能也是每一位法律人的小小情怀。
 
我们在很多场合都能看到田律师忙碌的身影,虽然忙碌,但难掩帅气潇洒。他多年以来作为上海律协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的主任,除了促进上海律师在竞争与反垄断业务中的对外合作交流,帮助从事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的律师整体服务水平与能力的不断提高努力工作外,在工作之余也经常组织参与对于年轻一代律师的实务培训,分享相关政策、案例与办案实务技能。


即使是在那么忙碌的业务工作下,田律的邮件永远是本人亲自回复确认细节的,对我们如此,对客户更是如此。做内部法务的好伙伴,务实的解决问题,而非停留在法务的理解上。这是我们听到的最多的对于田律师的认可的声音。每每一众好友提起田律师,除了对业务实力的认可,还有就是这一份不忘初心的亲力亲为。田律师在安拓小团队中拥有一众粉丝团。
 
值此安拓十周年之际,安拓开启了老友记系列访谈,与众多新朋老友围炉畅谈。本期特别专访田小丰律师,为大家揭开这位低调、业务能力强、高大帅气的律师二十余年的法律生涯。



  • / 采 访 全 纪 录 /


 

安安:您经历了二段精彩的职业生涯,分别在执法机关,律所。当时是出于怎样的机缘步入法律行业?又是出于怎样的考虑,放下了机关工作,投入了律师赛道,是什么促使您做出这一艰难的抉择?


田博士:我选择考法律是因为93年国家将依法治国写进宪法,法律是当时最火的一个专业,当时我对依法治国的理解,就像鲁迅学医救国一样,是非常振奋人心和吸引年轻人的。我虽然不敢说有那么大的想法,但是起码觉得学法律是一个非常有前途、有前景的职业,特别是看到了丹诺的书,作为一个辩护律师,能够拯救别人的生命,这是多么大的荣耀,成为了当时的我选择法律行业的内心冲动。

关于转变和选择,其实我很早就跟律师行业有过接触了。在当年,只有大学毕业了才能考律师,那时候叫做律师资格证书。98年一毕业我就拿到了律师资格证书,但是当时并未从事律师工作,而是在检察院工作。后来读完研究生,进入原上海工商局工作。因为那时律师职业是分为公司律师、社会律师、公职律师三类,我是06年成为公原上海市工商局的公职律师,所以我从始至终没离开过法律,也没有离开律师行业。

毕业后,我陆续在检察院、上海市监局工作过。特别是在市监局工作的这段时间,对于日常接触的事务,更多的是从监管的思维上来考虑问题,比如如何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等等这些法律法规。当然也接触一些律师当事人,他们从律师的角度来抗辩。当时我就想,如果换一个角度,我们是怎么来看待这个问题?前面提到,我自上大学之后,看了《为了权利而斗争》等书籍,那时就有想法我们要作为律师维护正义。可以说我一直没有断过当一个社会律师这样的想法。机缘巧合,在自己30多岁的时候我做了这个决定,去做了律师。



安安:无论是从监管执法工作,还是到了律师,这样的角色变化,您最大的感受是什么?在职业转换间的得与失,您有什么样的体验?

 

田博士:任何一种职业都会有得和失,可以根据不同的生活方式进行选择。在机关时的好处是,可以在一个组织的保障下做工作,会有同事来协助你共同完成。无论是上级领导的带领还是下属同事的协助,都是在一个坚强的组织下来工作。在工作当中,你是运用法权利来行使法律,可能会有更大的适用法律的权利。比如我作为一个执法人员,或者作为一个执法机构的小领导,来认定事实的时候,只要在自由裁量权下,会有相对大一点的行政权力。同时这份职业也会以及权力所带来的自我满足感。同时只要在不违背法律和纪律,会有一个比较强的保障和安全感。当然也会有受限制的地方,比如行政机关会有令行禁止的要求,工作的自由度相对会低一些。对于法律法规的解释,需要严格依从机关里边统一的口径,运用法律的自由解释可能也会受到一些限制。

在做律师以后,自由度会广一些。首先,我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去学习不同新的法律法规。其次在自己时间的分配上,可以去做一些喜欢的事情。即使是工作,我也可以更集中于感兴趣的领域。每一个成功的案件代理,成功地帮当事人解决了问题、挽回了损失,这种律师职业带来的荣耀感,特别是个人荣耀感的体会更加强烈一些。

当然,自由总是伴随着风险的,缺少了组织,所有的风险都是个人来承担的。虽然律所也会有一些风险防控的机制,工作上也会有同事或者助理的协助,但是作为一个合伙人或者单独的团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现在年轻的律师可能会有案源获取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服务多年的律师也有,或者说律师职业的本身就是不停地在进阶挑战。新的法律法规、新的客户要求、新的争端问题出现,我们需要不停地去迎接位置的挑战,伴随着挑战,职业本身的不安全感一直都是存在的。我认为这对心理其实也是一个蛮大的挑战,虽然这个职业会带给你一些尊敬、一份还不错的收入,但同时也会舍弃一些陪伴家人的时间,或者少一些留给自己的闲暇时间。如果说律师这份职业有缺点的话,可能这些就是你必须付出的代价。

 

安安:在您二十余年的职业生涯过程中,肯定经手过非常多的案件,有没有哪个案件给您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或者您觉得非常有价值意义的呢?

 

田博士: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案件其实还蛮多的,但有一些案件不仅仅是说做得有多成功,而是于我个人而言的突破,或者对于整个案件的相关领域起到了一个标杆性的作用,帮助企业挽回了重大的损失,会让我觉得非常有价值。我举两个简单的例子:


商业秘密案件:前员工窃取公司技术

第一个例子是前几年做的商业秘密案件,当时反法还没有修订,商业秘密在认定和处罚方面的难度相对来说还比较高。这是一家外资企业,某个离职员工利用他从公司带走的技术,同时还利用一些前同事,将公司的一些重要的技术秘密进行窃取,自己成立了一家企业,跟前公司进行完全同质化的竞争。公司开始还没有特别觉察到,后来发现他已经壮大到了和公司抢夺主要客户的层面上,于是这家公司才想到维权。


但是商业秘密的案件,一些基层执法机构当时还不是特别熟悉,我们碰到一些包括证据的搜集和固定、商业秘密同一性的比对,秘密性、经济性、保密性的认定等许多问题。在这个案件里,通过一些方案的制定,特别是调查预案和取证方案的制定,非常成功的帮客户维权,为客户挽回上亿元的直接损失。而且通过内部调查,帮助公司清除了帮助窃取商业秘密的一些内部人员,预防了后续的损失。同时也帮助公司建立了整个商业秘密的体系制度。最后应公司要求跟侵权人达成了和解,除了要求他做一些民事赔偿以外,也达成了一些协议,要求他终身不能从事和公司项目相同的行业,其实是相当严格的。因为不光是他本人、他的家人,还包括他不能投资同行业公司。这起案件的处理不但对同类案件处理起到了示范作用,也给公司员工和其他竞争者起到了警示,即我们应该合法、合理的劳动致富,不能够靠挖取别人技术秘密,靠挖墙脚来致富。行政机关后来做了行政处罚,这个案件也获得了上海工商十佳案件,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件。

 

商业诋毁案件

第二个案件是去年做的一个商业诋毁案件。商业诋毁在反法修订之前,由于没有罚则,所以市场监督管理的执法数量比较少一点,而且诋毁的认定也比较难。如果到民事诉讼做名誉侵权的话,法院举证要求,特别是造成损失的举证责任比较高,法官对于企业接受批评的容忍度也比较高,。这起案件中,整个网上出现了好几百篇对公司进行诋毁的文章,客户确实遭受到了很大的诋毁,非常明显看出来是蓄意的诋毁,而且是有预谋的,对客户的声誉影响很大。这家客户在行业内是非常有声誉的一家企业,而且又是直接面对终端客户群的快消品行业,现在网络上这种散播对企业声誉的影响是很大,对客户粘性影响也很大,终端客户很容易就会选购其他产品。

我们通过设计一些方案、前期调查,借助行政机关的力量来首先认定构成商业诋毁,后期又提起了民事诉讼。这个案件涉及的金额非常高,对方用于诋毁的投资的广告费达到数千万元。最终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处以了数百万元的罚款,处罚金额最高是300万元,市监局处以他将近200万元的罚款,是近年来我见过的商业诋毁罚金的最高的案件。由于案件结束的比较晚,应该明年会公布出来,可以成为此类案件中的一个标杆案件,也是商业诋毁行政执法的一个标志性事件。通过这个事情,我们帮助客户挽回了公司的损失,挽留了他们的终端客户,保证了客户的名誉。同时我觉得也是给一些竞争者的提醒,不能够通过这种扭曲的竞争方式,传递错误信息,诋毁他人名誉的方式来取得竞争优势。因为工商局处理的这类案件比较少,我们通过处理这个案件也是有很多的心得,可以说是在商业诋毁领域树立了标杆一样的案件。


安安:您在反不正当竞争领域已经从业了很多年,近年来您觉得有哪些变化和趋势?


田博士:我个人做得比较多的是商业贿赂案件,这部分一直是反不正当竞争的重点。但近年来随着新反法的修订,对于商业贿赂是有一定缩减的,同时企业也更加重视合规。商业贿赂仍然是很重要的一块,但是不像过去那样一枝独秀的感觉。当然同时,我们接受企业委托从事内容合规与反舞弊的案件有很大的增长,就是从传统的外部调查转向内部调查,由被动合规到主动合规,这也是很大的一个变化。

虚假宣传的案件也有些变化。因为过去广告法没有修订之前,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是有一些界分的,支不支付广告费用?在什么载体上发布?这可能都是虚假宣传和广告的一个区分。近年来,广告法颁布以后,广告、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界限没有那么清晰了,广告法作为一部特别法,它的外延包含了传统上的虚假宣传,所以虚假宣传的案件有所下降,但是广告案件数量上升比较大。

近年来出现了一些新的案件,比如商业诋毁和商业秘密案件,过去都很少,近年来我们发现有明显增多的趋势。另外随着竞争手段增强,新反法对于混淆做了一些加强,所以混淆的案件也在逐步的增加。

目前我们明显注意到的趋势,是利用反法二条规定的一些案件,近期服务的也比较多。因为近年来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增加的非常多,互联网案件不断的增加,由于反法是没有互联网专条的规定,因为竞争特性不太一样只能用二条。现在反法修订以后,虽然有了互联网专条的规定,但列举性的规定只有三条,主要是对过往的互联网不正当行为进行的一个总结,略显滞后。在这样的情况下,互联网案件还是有很多在运用反法二条的规定。

我们现在也在积极帮助国家总局做互联网专条的调研和修订工作,希望能够完善这一块,所以近年来我自己也有很大一块精力,在互联网的不正当竞争和运用反二条的一些诉讼和调查案件里边,这是新出现的反法的一些特点。



安安:随着国家和企业对于合规越来越重视,目前我们感觉合规领域的监管趋势也是比较严格的,但今年的新冠疫情也确实打乱了很多原有的市场秩序,产生了很多新的规则变化。那么会不会因此之后两年合规的监管会相对的进行一些松绑,或者您觉得哪些行业哪些领域依然是执法的重点?


田博士:没错,合规是越来越受到重视。合规是相对大的一个概念,不限于不正当竞争合规、反垄断合规,也包括医药领域的合规,产品质量等等很多方面。从大的趋势来讲,大家的重视是好事,从源头上扎紧。从政府机关的重视来说,根据李克强总理的精神指示,包括市监局等其他政府部门的改革,一方面要放权,一方面要服务企业,同时要加强管理,也就是说放松事前的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从各个法律法规都可以体现,不管是从市场主体的设立,包括新的药品管理法、药品的一些注册办法,对注册临床实验的机构都实行备案制,这就明显体现出来对事前审批的一些放松,这都是一个信号。但另一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也说明我们的合规工作是不能够放松的。政府机构一定会加强对于这方面的管理,特别是一些关于生命健康安全的,关于一些国计民生的行业,大的方向来讲肯定是会加强管理的。

结合到疫情,一方面有刚刚通过的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另一方面,疫情确实对整个经济发展都是有很大影响的,各个地方都在出减免罚清单的出现,处罚和监管会聚焦于真正危害人体健康、关系国计民生的真正的违法行为。有一些轻微的,比如大家一直在争论的广告上的绝对化用语,或者一些轻微违法行为,比如不标专利号等等,这些案件可能以后要适当的减轻处罚,初犯的可能免除处罚。但对于药品的管理、医疗器械的管理、对环保的合规要求,这些可能只会加强,不会放松。从器械管理条例修改以后,处罚起点从15倍起就可以看出来,还是要加大处罚力度。所以我觉得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违法行为可能要区分来看。像医药行业、建筑行业等等这些行业依然是会关注的重点。

 



安安:紧张忙碌的法律工作之余,您对其他的哪些领域比较感兴趣?有什么小爱好吗?


田博士:作为法律人来说,本身的职业要求就不能只局限于法律,我本科、研究生、博士都是学法律的,但我一直有些遗憾。法律是个社会科学,需要系统科学的考量,包括帮企业解决问题,也要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考量,所以必须要了解经济运行的方式。我们说政法,还要了解政治结构、政治架构、政治体系,包括法律和心理学和社会学相关,所以不能够忽视这些方面,这是从职业方面要求。我自己学法律,喜欢看点经济学的书,比如像曼昆的经济学,斯蒂格利茨经济学我很早就读过,当然未必都懂,但至少要去了解。另外一些社会学角度的著作,我们都会感兴趣。当然是专业上的要求,做一个好的法律人,首先是个社会人,要有各方面的知识。


从个人来讲,还喜欢读一些政治学、历史学方面的书,纯属个人爱好。但是我觉得读书,特别是读好书,第一对建立一个独立人格是有帮助的。第二,对于思考问题的角度是有帮助的,同时对职业发展也是有裨益的。多看书,关注一些其他的领域,对自己的个人兴趣也会有提升,关注一些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变化,包括经济政策的变化,这也是我的一些兴趣所在。

其他还有些跟大家都差不多的爱好,比如听听音乐,年轻的时候喜欢摇滚乐。现在会听一些民谣,像之前上海来过的,外国的大牌音乐艺人像埃尔顿.约翰,滚石等。新晋的有看过《乐队的夏天》,包括一些音乐节都有参加,在音乐节拿一杯饮料,欣赏美妙的音乐,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一个放松的形式。

运动方面我一直喜欢踢足球,包括律协也有组织过一些足球、篮球比赛,但我这两年已经不踢了,因为有太激烈的碰撞,近两年主要是做一些慢跑等舒缓一些的运动。在自己不太忙的时候会关注一些大型的体育赛事,像NBA、欧冠、世界杯、欧洲杯或者英超这类比赛。

 

安安:您觉得一个好律师应该具备怎样的素质?


田博士:我认为一个好的律师,就是在不断学习、不断锤炼自己的过程中,能够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在为客户争取最大权利的基础上,能够促进法治微小的进步。

 


 结 语 


在机关单位的工作,再到律师的华丽转身,每一步精彩的脚印背后都是辛勤的汗水。短短的20分钟采访,只是这位具有家国情怀,不忘使命的田博士的人生片段的简短描述,就已经让我们感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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